• 认真跟你说,我爱表。而且是极爱的那种。
    我刚开始接触时尚行业的时候,最喜买衣。等到衣柜逐渐呈现爆炸状态之后,便开始买包,买皮带,买领带,买许许多多可以让造型产生变化的配饰——之后,我开始买表。
    也许是心境越发成熟的缘故,高级腕表在我看来,便是男人最好的配饰。这与女人们动辄一掷万金去抢购名牌包包大约是相同的道理,只是我更觉得,相较于款式与品牌名气占决定性地位的名牌包而言,高级腕表所凝聚的工艺,给我一种“更超值”的感觉。尤其是在周围静下来的时候,那秒针走秒所发出的机械声,让我感觉心安,是一种高级的声音。
    在电子设备已经全面普及的这个时代,腕表最本分的计时功能早已被篡权,于是它剩下的奢华,便是对工艺和历史的浓缩。
       


    我从未去过索伊米亚这个地方。瑞士这个国家,我只是像大多数游客一样,到访过苏黎世和日内瓦。我谈不上对这个国家有多了解,尽管我在雪山上停驻不想走,尽管我佩戴的腕表,绝大多数都来自这个国家。
    我之所以会提到索伊米亚这个小镇,完全是因为我在挑选新表时,被源自这个小镇的同名腕表系列所吸引了——浪琴所推出的索伊米亚系列,是我在近期选购新表时所注意到的一个系列。


    前面我强调过,我是爱表的人。虽然不像那些收藏夹或者高级腕表发烧友那般疯狂,但是看到高品质的腕表,总会愿意拨出一些时间来细细把玩一番。有人说,高级腕表是值得投资的领域,不过对于外行人或者半入门的人而言,讲投资回报实在有些遥远,那是百万级名表之间的风花雪月,刚开始对高级腕表感兴趣的话,它最大的价值便在于讨你欢心,为你增添魅力。
    我自己拥有艾美(MAURICELACROIX)、名士(Baume & Mercier)、IWC等多个品牌的腕表,时装品牌的腕表也拥有LOUIS VUTTION的经典款,单就出门搭配工作服装或者休闲服装而言,也算是足够了。
    而这次我想选表的原因是,我之前购买的腕表其表盘都属于较大,基本都在46-50之间,戴起来会显得更为粗犷。而如今,我想再添置一块表盘尺寸略小的腕表,能体现出优雅的气质,以适应职场的需求。
    在正式出手之前,我物色的对象包括BALL、豪雅、帝舵,然而美国风格的腕表始终给我一种过犹不及的冲劲,豪雅的表款又大多偏向刚硬的风格,帝舵里我看中的几块表在轮廓的线条上又显得过粗——于是我走进了上海淮海路的浪琴品牌店里,印象中觉得这个牌子的表大多是隽永的,淡如烟,傲如竹,那些纤细的指针和柔和的轮廓,不卑不亢,不喧宾夺主倒也不肯默默无闻,是谦和气质中的强势者。
    转完全部柜台之后,我最终坐在了索伊米亚系列的柜前。
     



    我中意的三块表,分别是索伊米亚系列里黑白表盘的各一款,另有一块款式相似,但以玫瑰金包裹表盘并嵌于表带上。
    我是先被这三块表的外观所吸引,才决定坐下来试戴的。在此之前,我对于索伊米亚的地名毫无认知,并完全不了解浪琴的历史渊源,以及索伊米亚作为浪琴发源地所蕴含着的意义。
     

    这三块表的轮廓是圆润的,表盘大小大约在39,边框弧形温和,窄边而不算厚实,指针纤细而并非是那种以粗线条来强调存在感的类型。表背镂空,宝石轴承隐约可见,导柱轮的计时秒表功能虽然在日常用途较少,但作为体现技艺的一部分,其存在价值仍是值得肯定的。由于我大多数的腕表都是皮质表带,因此我特别选择了精钢表带的款式,打算用来丰富我腕表的款式。
     



    一般而言,我选择皮质表带,是看中了皮质表带所具备的优雅绅士气质。用来搭配衬衫西装,在职场上很容易就能营造出一种精英的感觉,略带着一丝摩登的意味。
    钢质表带则会显得成熟和沉稳,它不如皮质表带那般嬉皮,是内敛而又强大的。与之搭配的西装可能不会那么时尚,但是它会无形中给予你一种鼓励和正能量,让你在职场和生活中,都显得应对从容,游刃有余。
    我以这三块钢质腕表来搭配带有时髦气质的西装背心以及艳色衬衫,其实效果远比我想象中要好——我以前很少考虑钢质表带,现在看来,即使与背带裤搭配,也能将复古转化为新潮,悠闲的心情半点都不折损。
         

     




    选到心仪的表,难免要为这个系列的表款身家背景做个背书,以防未来有人问起结果自己却扯不出来——所谓的品牌历史,对于大多数顾客而言可能并没有太过实际的意义,然而作为谈资的话,很适合帮你多募集到一杯咖啡的聊天话题。
    根据我之后查到的资料显示,浪琴表于1832年在索伊米亚小村落里起家,最初是以生产表壳和零件闻名,作为这个村子里唯一一家制表商,是浪琴让索伊米亚成为了被高级腕表领域重视起来的生产地。既然索伊米亚对于浪琴而言,是品牌的发源地,也是让这个品牌正式走向世界的原点,所以不难理解,浪琴出产索伊米亚系列腕表的用心良苦,以及这一系列在品牌所有产品线中所具备的重要性。
    浪琴表Saint-Imier系列表壳的形状是整个系列的共同主元素,其设计灵感来自一枚1945年的表款。流利的线条及独立于表壳的表耳赋予这些新品一种经典与现代设计之间的绝妙平衡。浪琴表Saint-Imier系列包含显示时、分、秒和日期的款式,以及计时秒表款式,另外还有一个四针逆跳及显示日夜与月相的款式。该系列的所有表款均配备机械机芯,透过透明蓝宝石水晶表背可观赏机芯的精妙运作。
     

    白色表盘,精钢与玫瑰金表带,型号:L2.753.5.72.7
     

    黑色表盘,精钢表带,型号:L2.763.4.52.6

     

    黑色表盘,精钢与玫瑰金表带,型号LL2.753.5.52.7

    我视腕表为日常重要配饰,其必要性甚至超过了出门的包。有时我不愿让自己外出被太多事物牵绊得累赘,便会只带着手机、钥匙、和钱包出门。轻身外出时,高级腕表是不会让人烦腻的配件,它的高级与优雅质感,可以让你平淡的穿着变得耐人寻味。
     


    CHANEL教女人把美好藏在2.55的包包夹层里,而高级腕表则让男人们有更多故事可以与人诉说。
    我最终选了精钢表带白色表盘的款式。接下来的一段日子里,我会戴着它,一起经历人生的时时刻刻。
     

  • 女人其实是喜欢蛇的。
    稍微有读过《圣经》的人都知道,刚被创造出来的夏娃,是没有羞耻心的。整天光着身子到处跑不说,对于食物的口味和生活的品质也没什么要求——这样的女人,对于男人而言,不要说存在着吸引力,单是被记载成文字,也觉得多少有点让人皱眉头。
    但是蛇多好呀!
    它诱惑夏娃去吃了一个禁果,然后“女人”这个定义就被彻底地改写了:蛇让女人知道要穿好看的衣服,要吃美味的料理,要会取悦喜欢的男人,要懂打扮出动人的自己……所以当上帝在诅咒蛇的时候,现在的时装界反倒应该赞美蛇——若不是因为它的诱惑,也不会有如今这纸醉金迷的奢侈品行业——并且以一位设计师的标准来衡量,那条蛇也确实有着十足的品位。
    现在是公元两千年后的时代,现在的女人显然又在经受着罪恶诱惑的轮回:“今季的流行重点是蕾丝。”“女人一生中总该有十个以上的包包。”“这件洋装是全球限量50件的珍藏版。”……那些呼风唤雨着的设计师们,正以与蛇相同等级的魅惑能力,一次又一次地让女人们坠落于物欲的谷底,忘我沉迷。
    所以,女人怎能不喜欢那些让她们的人生充满乐趣的蛇呢?尤其是那蛇明明有着雄性的粗犷特征,却能有着女性的细腻心思,实在是闺中密友的绝好选择,逛街购物的天赐良伴。再加上抛开女人们纠缠了几十个世纪的恩怨情仇,茶余饭后把蛇离开伊甸园这么多年来的感情纠葛摆到台面上大谈特谈,无疑又是一场又一场风花雪月的另类传奇。
    是的,女人理应喜欢蛇。
    是的,蛇们当起了设计师。
    是的,那些蛇都是gay
    综上所述,女人又怎能不去痴迷同志设计师的八卦与绯闻?
       

    如果世界上只剩下一个设计师,我们希望他是gay

    从某种意义上而言,“同志”确实是女人们最值得信赖的伙伴:他们有品位,有教养,有洞察潮流的敏锐触觉,有一同杀进商场血拼的十足耐心,有一起观看爱情文艺片的共同趣味,有出门撞见一个不错的男人,你不上那就我来出手的同仇敌忾式友情。所以那位拖了八年才终于把自己送进爱情坟墓里的女性精英榜样凯莉,才会振振有辞地穿着Jimmy Choo的鞋子,站在欲望都市的峰尖浪口,把声音掷出得像鞋跟叩击木地板那般清晰响亮:“如果这个世界上只能留一个男人和一台电视机,我希望那个男人是个gay。”——至少gay不会在你想收看《口红森林》的时候,却偏偏要吵着换频道去看拳击和职棒。
    因此当那些左右着女人审美的时装设计师们,也纷纷被曝或者自己主动自暴是“同志”身份的时候,并没有多少人因此勃然大怒甚至绝口冷心。他们用无比贴近女人但又并不等同于女人的微妙心态,去设计出了一件又一件华美得无与伦比的时装作品,单是这番成就,已经足以令他们成为赢尽万千宠爱的时代巨匠。
    就好象是爱情永远都是能影响艺术家一生的关键因素一样,从事着设计衣饰这种同样依赖想象力与灵感的艺术创作,也势必会令时装设计师们要深陷于爱情的漩涡中:有的爬了出来,他成功了;有的陷了进去,他也成功了——只有那些不曾为爱情所动的设计师难有大气候,这个道理就好象周芷若可以让张无忌难忘一辈子,但灭绝师太从来就不曾成为读者的梦中情人一样,我们根深蒂固地认为:身为同志的设计师就该有爱情,没有爱情,他们的设计就谈不上完整。
    就好象人们常说“一个成功男人的背后,必然有着一个女人的支持”一样,同志设计师们之所以能够从崭露头角,一路顺风顺水地走到名噪一时的地位,当然也离不开爱侣的全力支持。只不过这次在成功男人背后站着的,还是个男人罢了。


    当爱人成为事业伙伴,那将是最值得信赖的助力

    曾经的Yves Saint LaurentKarl Lagerfeld,从朋友变情敌,全因为一场爱情的争夺,不管怎么品味,都俨然是王家卫版的《东邪西毒》的调调:YSL有着黄药师一般的特立独行,Karl则是欧阳锋那样的专制霸权,只不过巴黎不是白驼山,黄沙大漠的场景被花都香颂所覆盖,那个令二人反目的“祸水”也不叫慕容嫣,而叫Jacques de Bascher
    这段传奇实在有够精彩:Karl一手包养起了Jacques这个蓄着小胡子的法国贵族,迫不及待地想要跟自己的好友YSL分享心中喜悦。于是他在家中安排盛宴,邀请YSL及他的男友Pierre Berge前来合家欢。只不过Jacques不喜欢Karl的过度冷静清醒,接着便顺理成章地爱上了YSL的害羞与内敛,宴席刚结束,Jacques就与YSL开始热恋——听起来简直比八点档主妇剧还要精彩的多角恋故事,最终促成了两大设计师的决裂与冷战,似乎“Jacques”这个名字更像是怂恿着两大时装风格的明争暗斗,不应被过多指责,反倒应该受到时装迷们的顶礼膜拜。
    但是Pierre Berge呢?有谁又体会过他的心情?
    当无数的杂志媒体,在YSL猝然长逝后,一遍又一遍地翻着旧帐,拿小胡子贵族重新说事,逼着Karl现身表露心情的时候,却没有几个人真正地去考虑过Pierre的所思所想所感所悟——他是YSL因从军而精神失常住院时,唯一一个去医院探望的人;他是YSL刚刚被全世界肯定了才华,于是就出钱资助其创办品牌的人;他是YSL过度吸食麻醉药,却不遗余力地帮助其将吸烟装推向潮流顶端的人;他是YSL沉沦于纵欲、酗酒和毒品自甘堕落后,依然四处寻找新的设计力量来维持品牌生命力的人……他把牌子做的不好,有人就跳出来骂他是个蹩脚的商人;他让一位又一位设计师功成名就,却没有人愿意多多赞扬他两句。
    YSL心安理得地享受着这位“老朋友”的帮忙,却在自从与Jacques邂逅后就迷失了自我的岁月里,不动声色地与世长辞。
    Pierre Berge还在,这一次,他是YSL葬礼上指挥着灵柩入土,并白发苍苍地要坚持把“Yves Saint Laurent”这个品牌经营下去的人。
    他曾经是爱人,后来不再是爱人。现在,他又是爱人了。因为这个世界上,能为YSL送行的,只有一个Pierre Berge
       

    相比起YSLKarl Lagerfeld用时装和男人进行较量的旷世之战,Giorgio Armani的爱情故事无意就显得低调多了:一个踌躇满志的青年,遇见了一个稳重可信的男人,设计师与建筑师,原本是互不搭调的两个职业,但是他们却相爱了,然后一起创立了Giorgio Armani的品牌,一起建造了举世无双的时装帝国,一起并肩奋斗打天下——几乎是平实的市井人情,隐约带着点柴米油盐式的家常菜风味,算不上精致,但倒也动人。所以即便Armani先生从不刻意去公布自己的感情状况,可那些对于大师充满崇拜的人们,还是挖掘出了Sergio Galeotti这个典型的意大利名字:他是Armani的密友,是Armani时装公司的实际管理者,也是Armani今生最重要的爱人。
    关于Sergio的生平履历,实在犯不着要刨根究地翻出来细说。在Armani先生潜心设计power suit风格的那些岁月里,是Sergio四处为他拉拢经销商,并搭桥引荐美国的大明星来穿着他的服装走上大银幕。这俨然是“一个管外,一个管内”的温馨家居式生活了,然而无情的病魔却将Sergio过早地从Armani先生身畔带走,如今只留下Giorgio Armani一人孤单地享受着镁光灯下的掌声与鲜花,以及“现任主席兼行政总裁及唯一股东”这个听起来无比风光,实际总染着落寞的夕阳晖色的头衔。
    或许,当某个夜晚Armani突然从梦中醒来,他依然会因为一个熟悉的画面而抱头痛哭:那是1972年的夏天,Sergio卖掉了他的大众汽车,对Armani微笑着说道——“用这些钱来租两间房子,我帮你创立只属于你的牌子吧!”
    Giorgio Armani”,如今确实只属于Giorgio Armani一人。
       

    罗马市长说:罗马离不开教皇,更离不开Valentino
    Valentino却说:他离不开儿时梦想的游艇,更离不开Giancarlo Giammetti
    对于Giammetti而言,Valentino就是他的“王”。他20岁就与他在一起,学建筑的Giammetti陪在了做时装的Valentino的身边,从一窍不通到面面俱到,Giammetti将集团内外所有的琐事全部揽在自己身上,为的就是让Valentino专心做他的设计,晒他的太阳,听着他的歌剧在大白天里做美梦。
    这一伴就伴了半个世纪,当与Valentino同时代的时装大师们都纷纷离开人世的时候,Valentino依然健康,梳着复古的发型,晒出漂亮的肤色,仿佛住在云端一样,毫无烦恼地过足了50载的光阴。然后他对全世界说话了:我想退休,与Giammetti一起。
    接着,他们就真的一起退休了。2009年的1月,王与王的男人共同走下神坛,手牵着手去过他们悠闲的罗马假日去!
    这确实是最好的结局了。王子骑着白马,遇到了他忠诚的骑士,于是他们一起前行,走到天荒地老。
    半个世纪之后,罗马依旧是罗马。GiammettiValentino,依旧是GiammettiValentino
       

    这样的相处方式,似乎更像是比照着当年的Christian Dior先生与Serge Heftler Louiche。那是个印象中完全黑白的世界,有关Dior先生的照片,至今翻来翻去也大多都是没有彩色的胶卷,冲洗出来看一看,总会有个儒雅的男子,穿着双排扣的呢大衣,站在Dior先生的光环最外圈,不动声色地微笑着。
    那便是Serge Heftler LouicheDior先生青梅竹马的好朋友,也是生死与共的真情人。在那个还将“gay”这个词看成是德州电锯杀人魔般危险的年代里,他俩从没有正式对外揭露自己的秘密,却也并不介意牙尖嘴利笔恶毒的新闻记者要盘问他俩的事情。Dior先生坦然地经营着他的时装梦想,于是Serge在某个晚上的睡前说了一个故事的开端:不是所有女人都穿的起你的衣服——那么我就让她们至少用得起你的香水吧。
    然后我们都知道了这故事的结局:DIOR王国多了一支新的部队,香水部门至今都是DIOR集团最赚钱的部门之一。
    人们始终给Serge先生的脑袋上扣着“Dior的童年好友”“Dior的合作伙伴”这样即便冠冕堂皇,但仍然颇有距离感的帽子——没有多少人真的知道,直到Dior先生1957年离开人世的时候,在他心中最难割舍的,不是越发蓬勃的时装品牌,而是Serge Heftler Louiche
    直到现在,人们也还是不清楚Dior先生猝死的真正死因,有人说他是因为被鱼骨卡到而引发了心脏病复发,有人说他是因为情绪过于激动而造成了心肌梗塞,去问SergeSerge也不知道。因为他没有透露过一个字关于Dior先生的身前事。
    “请让我们安静地休息吧。”他说。
       

    童话似乎无处不在。若说到有人可以几十年如一日地会坚信圣诞老人真的存在,Jean Paul Gaultier便是那其中一个。
    就好象是YSL因为有了Pierre才正式开始在时装界迈开步子一样,JPG同样也遇到过那个带给他事业发展奇迹的圣诞老人:Francis Menuge
    Francis MenugeJPG刚刚准备大干一番的时候,突然就从天而降了,然后只是假装若无其事地拿出银行帐户里的钞票,一个日后将要用内衣外穿来掀起时装革命的伟大品牌就诞生了!JPG至今都在回忆曾经的时光时喃喃自语:没有Francis,就没有现在的JPG品牌。可是呢,Francis不久后确实是消失了,像他突然间来到JPG面前一样,又突然地在JPG的面前不见了踪影——1990年,Francis Menuge死于爱滋病。瞬间让JPG的童真世界,如蒙阴霾。
    但是Jean Paul Gaultier并没有因此消沉下去,他开始更积极地生活,尝试着让Nicole Kidman与麦当娜穿着他设计的衣服去震撼世界,也依旧对童话的真实程度坚信不疑——在他57岁的时候,他还是会每天晚上抱着巨大的泰迪熊睡觉。
    他有很多很多只泰迪熊,每只都有不同的特征,他给它们都起上名字,轮流拉到床上一起入梦乡。
    其中有一只的待遇很是特别,他会定期清扫除尘,还会系上漂亮的红丝带作为装饰。他无论心情好还是不好,都会跟那只熊聊聊天,说说别人不知道的心理话——
    那只泰迪熊当然也有名字,若你去问JPG,他会一脸孩子气地回答你:它叫做,Menuge
       

    既然做不成爱人,那就让我们一起开店吧

    有时候同志们的爱情,要远比异性恋更来得没有安全感。毕竟在大部分国家里,一纸婚约书可以把即便不再有感情的男人和女人,以高于一切借口的“法定理由”,照样栓在一起,一过就是一辈子。但当男人与男人之间的爱情宣告完结,他们不需要上法院,也不需要分家产,你的就是你的,我不要的你也可以拿去,然后握握手,道声珍重,或者干脆什么也不说,从此以后依旧是朋友。
    Domenico DolceStefano Gabbana就是这么做的,在一同奋斗了四分之一个世纪的漫长时间之后,曾被誉为“全世界最有才华的情侣档”的同志恋人突然就宣告分手,完全也不在乎那些爱戴了他们十几年的粉丝们的心情。就只花了10分钟的时间,他们的爱情正式烟消云散,Domenico Dolce搬到了楼下,而他所带走的家产,仅仅只有一把属于他的Philippe Starck牙刷。
    说起来也让人觉得有些滑稽,这两个天才是因为同样对时装的热爱才走到一起,但分手的原因依旧还是跟时装有关。Dolce受不了Gabbana穿他们自己品牌以外的任何服装,但从小就怀有明星梦的Gabbana,偏偏要把YSL的外套、BALENCIAGA的皮衣和LANVIN的领带塞进衣柜里。终于Gabbana忍不住了,他大声吼着说“我的爱人不应该不穿我的设计”,Gabbana随即反唇相讥“那你就给我做出媲美Frida Giannini的皮具设计来!”——Dolce向来对皮具的设计以及衣服面料的繁杂细节处理没有兴趣,于是他们决定分手。
    可他们并没有像大多数情侣那样,一旦分手就是仇人,从此老死不相往来。Dolce仍然住在Gabbana的楼下,固执地照例要监管Gabbana午餐的菜式是否健康;Gabbana也不会放过任何捉弄Dolce的机会,每次Dolce带了新的男伴回家,他总要苛刻地审视一番,然后私底下再提供评判。
    他们在恋爱了23年后分手,但他们将名字串在一起的品牌,如今仍然价值35亿英镑。
       

    同志间做朋友,似乎要比直人间的朋友更有默契感。所以总会有人痴痴地在想,要是当年YSLKarl没有反目成仇,而是依旧默契如兄弟,携起手来打天下的话,那将会是怎样的一种盛况——现在就有人能理直气壮地告诉你,想知道YSLKarl结合后会诞生出怎样的组合么:请去参考Viktor HorstingRolf Snoeren这一对。
    老有人在怀疑Viktor&Rolf是不是带有跟Dolce&Gabbana一样的品牌属性,尤其是当两个人都戴着跟YSL一样相似的黑框眼镜出现在大庭广众下的时候,设计的风格也从最初的YSL式叛逆风过渡向了Karl式的实穿梦幻主义,都像是在明目张胆地彰显着“我们是亲密爱人”的甜蜜劲。可是这两个自念书时就已经认识的顽皮男人,并没有正式跟外界透露过彼此间的感情关系,所以我们有充分的理由相信,这两个呆得久了越长越相似的家伙,更可能是以密友的关系相处,他们只会共同讨论一个性感的男人,而不会觉得对方性感——请相信,在同志的世界里,自恋是一回事,但绝不会有人爱上跟自己类型完全相同的男人。
    与此相似的还有Roberto RimondiTommaso Aquilano,这对前MaxMara的设计师组合,同样也是在学习服装设计时结识,并因为相同的观点和趣味而决定一起干一番事业。要说这两人之间没有猫腻也确实难以让人信服,不过随着6267这个属于两人共有的品牌的创立,你会发现他们或许在年少的岁月里曾经有过点暧昧,但现在几乎可以说是清清澈澈,纯洁无瑕——别问为什么,热恋中的情侣哪有可能设计出在风格上那么清晰理智、彼此互补的作品来?
    所以始终不希望自己设计师太有名气的MaxMara,早就留不住Roberto Rimondi的心了,他揽着Tommaso Aquilano的肩膀,接住了Gianfranco Ferre丢过来的橄榄枝。就像所有因为双人才华的完美融合而闻名于世的同志设计师组合一样,这两个人的若即若离,将会在每一季的时装周上用更多新作来吸引别人的注意。
       

    要做你的爱人,就要做好包容你一切事情的准备

    因为创造了让DIOR曾经最没个性的男装部门,一跃成为业绩每季上窜25个百分点的销售奇迹,Hedi Slimane以其鲜明的吸血鬼式瘦削且高贵的气质,成为了本世纪最重要的男装设计师之一。
    然而无论你怎么夸耀他的好,称赞他的妙,却很少有人对他的私生活发表评论——准确地说,应该是无从评论。因为这个总喜欢抬头斜眼看镜头的男人,很少将自己真实情感流露出来,你只能觉得他神秘,却套不出他半点心底的秘密。
    但只要稍微有点敏锐的嗅觉,你就能察觉到围绕在这个时装设计天才的周遭,似乎总若有若无地飘散着一点异样的气味:YSL曾经与Pierre Berge亲密无间,但当YSL因为与Jacques邂逅而情感出轨之后,Pierre并不是没有传出过绯闻,而这绯闻的当事人另一方,正是Hedi Slimane。这还不算Karl Lagerfeld的参与,对外老佛爷总说是为了穿得下DIOR HOMME才狠心减肥,可看过老佛爷个人传记影片的人大概都有模糊的印象,在拍摄的后台,KarlHedi的亲热劲看起来仿佛有点过于亲密,究竟是为衣服减肥还是为了衣服的设计师减肥,我们无从辨别,唯一的证据是,在Hedi离开DIOR HOMME之后,老佛爷已经很久没有穿过这个牌子了。之后难免又得扯出来HediTom Ford的恩怨情仇——世人总说Hedi是因为看不惯Tom的专制态度,才愤然离开了YSL这个他颇有感情的品牌。但事实是,Tom曾多次找Hedi私下“聊心事”,没多久,忽然有一天Hedi就大怒了……
    听着很八卦对吧?但时尚圈本身就是被无数的八卦给塞满了每一个细小的角落的,人在江湖,你想躲也躲不掉。


    偏偏被牵连进这场时尚界的桃色风波里的Tom Ford,一切的证据都显示他是个“色中饿鬼”,但一切的证据又显示他是“痴情苦男”。我们早就看多了Tom Ford的各种放荡行为:拍情色写真,上同志杂志封面,跟多名模特传出绯闻……甚至在他个人品牌的香水广告上,也赫然出现了女性的私处等“重点部位”的特写——见多也就不怪,只要把Tom Ford当成花花公子就好。
    可他却格外地“恪守本分”,与亲密爱人Richard Buckley相恋17年,至今尚无任何“婚变”的迹象,这种专一的态度实在让那些看Tom Ford作品看到欲壑难填的粉丝,十足跌破了眼镜。但我们需要明白一个道理,RichardTom生命中的“贵人”,是他当年凭着在
    Vogue Hommes》资深编辑的职务之便,一举将Tom捧上了时装设计师荣耀的神坛,并帮助他在GUCCI集团站稳脚跟,并最终功成名就,有了如今的声望与地位。

  • 中国有句老话,叫做“半路出家”。说着虽然无分贵贱,但咀嚼起来却格外的人文。
    这话原本是出自《京本通俗小说·错斩崔宁》的,“先前读书,后来看看不济,却去改业做生意。便是半路出家的一般。”——这约莫还带着点忐忑的心情:走得好好的半路,突然就改道了,谁也说不准前方是宽敞,抑或是泥泞,倘若这走进去的庙香火不旺,光是看着残垣断壁就难免要唏嘘一番。
    这样的行径,摆在文艺界还多少能跟风花雪月沾点边,鲁迅的半路出家捎带着笔尖的锐利,梅尔·费勒的半路出家席卷着银幕的传奇,偶尔在茶余饭后聊起亨利·卢梭的“关税员”小名,也会觉得趣味盎然。
    可这却不能带到手艺人面前去说,那些固守着传统的老工匠们,最听不得的话就是“半路出家”——无论是外人“半路出家”来学手艺,还是手艺人“半路出家”去做了别行,都会气得老工匠们眉毛倒竖,吹胡子瞪眼。他们视“半路出家”为一种观念的叛德,是对技艺的不尊重。
    于是我们转角走进了奢侈品行业。百年老铺相安无事,新晋品牌跃跃欲试,马蹄铁的环印烙上了拎包的表皮,手织的丝巾挂进了壁画的镜框,谁都不曾失了谁的本分,只是日子久了,彼此也就不记得了对方原本的出身,而那些曾被老师傅们引以为傲的精工车线与手纫布料也都敛去了昔日的锋芒,只是偶然在翻到品牌历史的时候,才会毫不意外地引来一片惊叹:
    “原来这个牌子以前是做过别行的呀!”惊叹往往如此。
    我们说不好这些惊叹,究竟是惹人哀伤,还是催人喜悦,当如今那些风光无限的设计师们,带领着经典传承的品牌一次又一次地完成自我的蜕变时,被世人赞叹所淹没的过去荣光,时时还是很能勾起无限的怅惘。
    寻找那些“半路出家”的品牌们曾经的足迹,为的不是将流年的美好旧事重提——
    或许一切,都只是为了一个出人意料的,对历史,对人文,对品牌自身的浮想。



     
    只剩一根羽毛的帽子:Chanel
    在Chanel夫人还不是Chanel夫人之前,她还只是一个年轻的,对上流社会充满好奇的姑娘。年轻的军官安·巴勒森看出了这个女孩的非同一般,他不忍她在污浊的小酒馆里随波逐流,便把她带进了贵族名媛云集的社交活动中。
    然而这位会把“谁看见了COCO”唱得可爱又婉转的姑娘,却不习惯跟所有的贵妇们一样把自己打扮得花枝招展。在一次舞会上,她标新立异地把一顶插满羽毛的帽子拔得只剩一根羽毛,虽然招来了周遭贵妇们的反感与排斥,但也赢得了来自英国的贵族亚瑟·卡伯赞许的目光。于是他牵起了她的手,在舞池的中央优雅地随着音乐轻轻转动——这大概是Chanel夫人日后回忆的画面里,最令她颌首微笑的画面。也是如今这个Chanel时装王国,展开庞大事业版图的最初萌芽。
    后来的故事简直浓情蜜意得让人感动:COCO小姐租了辆马车花了两天两夜时间去追赶离去的卡伯,卡伯并不嫌弃这个女孩的出身将她紧紧搂在怀中——于是他们就相爱了,并且一起去了巴黎,直到有一天,他对她说“我觉得你设计的帽子很好看”,然后Chanel帽子店就真的开张了。
    相比起许多百年老铺近乎官方式的“我们是传统工匠起家”的历史回顾,Chanel的过去故事总是美好得惹人留恋。在那些被电影胶片打上了昏黄灯光的老时光里,Chanel夫人并没有在意自己其实还没有被人叫做“卡伯夫人”,她只是开开心心地设计着各种式样简单的帽子,然后把它们一顶一顶地戴出门去。卡伯则想尽一切办法,让当时巴黎最有名的歌剧演员戴着Chanel的帽子上台表演。日子一天一天的过去,“Chanel Mode”的帽子店也一天一天的更受人关注,直到2009年春夏时装周上,Karl Lagerfeld在大皇宫复制了康朋街31号,我们才感叹着“当年的帽子店,如今已经构建起了女人的梦想王国”。
    Chanel夫人并未经过专业的服装设计培训,她一生都是在用自己对美的直觉来设计服装:她拔光了羽毛帽上的羽毛,于是她开始设计帽子;她将卡伯递给她御寒的大衣剪得七零八落,于是她开始设计时装。服装设计的后辈们,都对这位时装史上最具有个人魅力的夫人充满敬仰,她不仅告诉世人,半路出家一样可以缔造传奇,更让痴男怨女们对爱情和人生留有信念:人人都有一件最重要的衣服,叫做“自我”。



     
    棒球手套与时尚精品:COACH
    1941年的时候,有6个工匠挤在纽约曼哈顿一间阁楼中的家庭工作室里,他们一针一线地处理着手中的皮革和厚实的棉布料,大多是为了当时在美国掀起热潮的棒球运动生产棒球手套。如果不是因为1962年时,管理这家作坊的Miles Caha突发奇想,用制作棒球手套的工艺来制作皮包,大概如今我们在各大商场的国际名品区就看不到这间名为“COACH”的时尚店铺,而只能与一群对于大联盟抱有梦想,或者是被安达充漫画里的那句“小南,我一定会带你去甲子园”所感动的孩子们,冲到体育馆旁边的体育用品商店去翻找有没有印着“COACH”标签的棒球手套。
    棒球手套与时尚精品,听起来完全就像是两个世界的东西。一个散发着阳刚气魄,但多少也夹带着飞扑上垒时扫起的黄土碎石;另一个则千娇百媚,扣着太阳镜,踩着高跟鞋,把购物纸袋拎得轻巧又摩登。偏偏COACH用这短短的六十几年,就完成了从阳刚到娇媚的自我转变,甚至于它还不那么忘本,Miles Caha当年发现棒球手套越用越光滑,如今用着COACH皮具的人们会发现他们的COACH包包也一样是越用越耐看——相比起其他半路出家的品牌难免都将老本行全部封进地下室落灰蒙尘,COACH则不动声色地延续着当年那6个老工匠的手艺,单就这一点来说,COACH的人情味确实十足。
    在美国职棒势头最为鼎盛的那几年里,棒球明星与影视明星传出绯闻的例子并不罕见。有趣的是,那些与棒球明星有着桃色纠葛的女明星们,大多都是COACH品牌的忠实拥护者。因此当时在美国娱乐圈里有着这么一条“非典型性定律”:“是COACH撮合了棒球明星与女明星,因为他们的基因里都有着对棒球的蠢蠢欲动。”
    是真是假,是虚是实。人们并没过多地去较真,毕竟传说谁也不嫌多,有得欢笑时谁又情愿去杀风景?



     
    复古旅行箱的记忆:Louis Vuitton
    在每个城市的每一间Louis Vuitton的旗舰店里,都会在醒目的位置,摆着一只复古的Monogram旅行箱。箱子有大有小,成色有新有旧,但大多都是差不多的样式:方方正正的,装着5-tumbler的锁,被恭敬地照料着,像是整间店铺里的皇帝。
    熟悉Louis Vuitton品牌的人都知道,那箱子就是Louis Vuitton品牌的象征,更是所有Louis Vuitton人的信仰。就好比是酒庄供巴克斯,餐厅供关二哥,商店供惠比寿一样,Louis Vuitton人的虔诚,仅从对Monogram旅行箱的那一分尊敬里,就能体味出一个多世纪的人文情调来。
    如果Louis Vuitton的三代品牌管理人,都继承了法国人典型的散漫个性的话,那么Louis Vuitton这个品牌也许就只会停留在旅行箱的制造领域里,安静地跟RIMOWA和新秀丽争一争市场。然而自从Louis Vuitton先生为乌婕妮皇后订制了旅行箱,就成为了这个日后独霸天下的奢侈品帝国的崛起开端,他的儿子Georges L. Vuitton索性就将“LV”的标志张扬得欧洲无人不知——轮到Gaston L. Vuitton掌管家族事业时,“LV”已经彻底从旅行箱的狭小空间里走了出来,把充满怀旧情绪的复古经典,摇身变成了宣扬艺术情调的高档奢华。
    如今的Louis Vuitton,已经不再是一个品牌的象征:它是龙头,麾下笼络着无数让全世界的女人失声惊叫的品牌;Marc Jacobs坐揽着设计大权,有人骂他有人爱他;从三十块钱一个包的假货到两千块钱照着原版仿的A货,时尚界没人可以忽视那些LOGO与花色的地位——然而一代又一代在Louis Vuitton集团里呆过的人,都始终不会放弃他们心中的信仰,看似沉稳平凡的旅行箱,承载着的却是连泰坦尼克号沉船的海水都无法渗透的,坚毅的希望。
    “一直往前走的时候,我们也不要忘了常常回头看看。”Georges L. Vuitton先生,摸着爷爷亲手打造的旅行箱,曾在某个已经过去的日子里,这么诠释着这个品牌的希望。



     
    一百多年的奢华马具:Hermes
    Hermes从来就没有跟“奢华”二字分离过。即便它刚起家时卖出的产品,与它现在所卖出的产品,差别大得让人咋舌,但不可否认的是,无论在第二帝国时期,还是在二十一世纪,Hermes的店铺里所兜售着的,都永远只有:高贵,以及,比高贵更高贵。
    Hermes诞生的时候,马路上没有汽车,就真的是只属于马车的路。那是一个歌舞升平、纸醉金迷的时代,当私人裁缝手工缝纫的华丽礼服也不足以彰显身价的时候,作为唯一交通工具的马车,理所当然就成了富有阶层相互攀比用的筹码。Hermes闻名天下的马车商标,正是如实地记录着那个时代的典型风貌——商标上的马车叫做“Le Duc”,是只有贵族才有权驾御的最奢华款式。以“Le Duc”做招牌的Hermes,它所生产的马具,同样也矜贵得让巴黎人心生向往。
    其实如今的Hermes,也还是坚持着在生产华美且耐用的马具,工艺精湛得与一百多年前几乎没什么改变。只不过当马路已经完全沦陷为汽车的专用道时,越发稀少的马车比起Hermes刚诞生的那个年代来,要更加尊贵与奢华。一战后,品牌的第三代接班人Emile-Maurice Hermes决定开始生产世界上最昂贵也最精美的手袋,1937年推出的丝巾系列更是时装史上的一个销售奇迹……然而当现今的女人们依偎在男人们的怀里,喃喃细语地诉说着她们的梦想,可能是一个Kelly bag或者是一个Birkin bag的时候,她们的男人其实早就另有所想——Hermes留给男人们的终极梦想,百多年来从来就没有过半点的变迁:驾驶着Le Duc,上面铺陈着Hermes的马具,在塞纳河边跑上一圈,又一圈。



     
    文具店缔造的珠宝传奇:Tiffany
    越是去了解Tiffany,就越会对Tiffany抱有热情。这个如今会用少女般纯情的银饰,以及圣女般纯洁的钻石,去征服整个世界幻想的奢侈品牌,自诞生以来的一百多年里,就始终被一代又一代的掌门人灌输着创意与激情,以时尚界罕见的幽默感在经营着家族生意的同时,不经意地留给了时尚史一份又一份足以影响后世的馈赠。
    纵观Tiffany的整个发展史,会发现它几乎与各个领域都打过交道:它卖过文具,办过展览,加工过玻璃,生产过水壶,还定做过佩剑。这些看似与如今在珠宝领域光芒璀璨的奢华品牌完全无关的琐事,却都凝聚着Tiffany每一代继承人的心智和血汗。最初的Tiffany,不过是一间平凡无奇的文具店,唯一一个让人惊讶的地方在于,这家店里的所有商品都是用标签写好了价格的,拒绝讨价还价——这理所当然地成为了如今商场定价制度的最初雏形。店主Charles Lewis Tiffany生性开朗,他将当年美国穿越大西洋的电报电缆中因破损而被更换一根的买下,以两英寸为标准截成了许多许多条小电缆,然后当成历史纪念品公然出售,竟然引发了大范围的抢购热潮,因此他也就发了一笔小财。之后他拿着这笔钱来改装店面,觉得文具生意不太好做,便改行找工匠来做银器,并率先使用925银来加工出精美的银器,这无意间又为日后银制品标准确立了规范。
    Tiffany从来就不是一个会固步自封的品牌。它鼓励想象和创造,它热衷创新与奋进。品牌的第二代继承人Louis Comfort Tiffany,真正将Tiffany推向了珠宝首饰行业的巅峰,可他并不觉得Tiffany就会一直这么光彩夺目下去。当后人一遍又一遍地沉浸在奥黛丽赫本于《Tiffany的早餐》里完美的演出中时,Louis Comfort Tiffany的那句话却始终未曾寂然:我们靠艺术赚钱,但艺术价值永存。
    Tiffany的人文价值,应当也是永存的。



     
    孩子的童鞋与大人的童话:Celine
    Celine的皮具,向来都是高质与高贵的象征——“高质”与“高贵”虽只差了一个字,却是大多数品牌都无法兼而有之的两个词。
    然而这个将女性的成熟之美,铺展得淋漓尽致的时装品牌,它的出身却大相径庭地充满了天真烂漫的风采。1946年的时候,它卖着各种各样可爱的童鞋,“这双小红鞋适合两岁的小女孩”“5岁男孩穿的加大码球鞋我们也有卖”,类似的叫卖声,在当时Celine的店里每天都能听见。
    虽然当时Celine的客户,都是那些跟着妈妈前来挑选鞋子的小客人们,但是Celine并没有因此就将不耐烦与应付事当成职业习惯。Celine店里出售的童鞋漂亮又耐穿,到了1959年,Celine推出了为成年女性所制作的女鞋——那些给自己的孩子买了许多年童鞋的家庭主妇们,出于对Celine品质的信赖,立刻就涌进店里来给自己买鞋;而那些曾经穿着Celine童鞋长大的女孩子们,也无法割舍双脚与Celine长期磨合出的舒适穿着感,开始为自己挑选进入成人社会的美丽鞋子。于是Celine就这么顺风顺水地走进了时装行业,童话里灰姑娘的舞鞋,年龄成长了却谁都还挂在心上。
    1997年Michael Kors成为了Celine的首席设计师,在他手下焕发新生命的Celine,时髦年轻,又洋溢着浓浓的女人味。但是他始终不曾丢弃Celine六十几年来引以为傲的原则:高质与高贵不离不弃。这一点,只要穿过Celine的鞋子,用过Celine的皮具,你就能体会得到。



     
    穿着历史的雨衣:HUGO BOSS
    原本的HUGO BOSS,与女人几乎全无关系,独自呆在斯图加特南面的麦琴根镇上,守着寥寥的两万人,有一搭没一搭地卖着工作服与雨衣。
    那是一个不管干什么事情都让人提不起精神的年代,1923年,Hugo Boss用自己的名字注册了这个品牌,店里来光顾生意的客人大多是些在矿上卖苦力,或者需要在潮湿的车间里照看机器的工人阶层。Hugo Boss心平气和地卖着工作服与雨衣,一卖就卖了二十几年,甚至于当整个德国都开始因为法国与意大利的时装入侵而开始躁动的时候,Hugo Boss也还是坚持在卖他的工作服与雨衣。他总说,有人穿我的制服穿惯了,要是我突然不卖了,他们一定会觉得心里不塌实。
    Hugo Boss正式进入时装界已经是1972年的事了,半个世纪后的品牌决策人,终于下定决心要彻底改变Hugo Boss在人们心目中的印象:高端成衣陆续推出,时髦与年轻的设计让原本对Hugo Boss抱有陈见的人大跌眼镜。不过作为整个品牌核心的成衣线BOSS Hugo Boss,却依然保留了生产高档工作套装的设计风格,有人说这是对Hugo Boss传统的致敬,但也有人说只有穿Hugo Boss的工作服才最舒坦。
    2009年春季的时候,Hugo Boss的店面里又挂出了用透明橡胶制作的雨衣,男款女款都有,设计得不复杂,很简约,可是每个细细打量过它的人都会默默称赞:德国人的时装,总是做得让人对曾经的岁月充满怀念。



     
    汽车配件垒出时尚衣柜:Dunhill
    Alfred Dunhill是一位出色的发明家。这也就意味着,曾经的Dunhill品牌,很有可能会成为常常做客诺贝尔奖的什么科研小组的代号,或者是拥有一大堆商品专利权的外包公司,光是靠着授权费就能养活一大家子人。
    偏偏Alfred Dunhill对于怎么挖空心思赚钱毫无兴趣,他在1893年接管了位于伦敦尤斯顿街的家族马具事业,没到两年就转行卖起了他发明的钓竿,1907年他发明了改善后视镜清晰度的方法,马具店就此转成了汽车配件专卖店,据说当时气得家族里守旧的长辈七窍生烟。
    在马车与汽车相互争宠的那些岁月里,马车看不起汽车的不伦不类,汽车也嘲笑着马车的古板保守。只有敢于冒险的,且家财万贯的年轻人才愿意去尝试驾驶汽车的快感。Alfred Dunhill看中了汽车驾驶员的激情与不羁,他一面痴迷着驾驶汽车的乐趣,一面慢条斯理地将后视镜、防风镜等汽车配件改良得更加品质出众,随后就真的等来了他预料中的,汽车终于全面取代马车的时代。后半叶的维多利亚时代。
    如今的Dunhill,在时装界矗立得稳如泰山,它不太担心每一季的着装潮流会为自己的设计带来怎样的影响,长久以来一直支持着它的名流政要们,更在意的是Dunhill这块金字招牌下,所提供的一贯优雅与高贵,是否还留存有当年Alfred Dunhill先生的风骨:他睿智、沉稳、干练,对于生活品质一丝不苟。所有的Dunhill男人都觉得自己应当像Alfred Dunhill先生一样富有格调,他们会青睐于那些合身的定制衬衫与西装——即使已经没有多少人还记得起Alfred Dunhill先生曾经最自豪的发明,是一个介于驾车护目镜和双筒望远镜之间的“警察探测器”。

  • 有些人注定会走,有些时光终究会老。
    但不是每一次出走都值得扼腕。当然,也有的时光,越老越有味道。
    就好象是提到Gucci。话题总归离不开这两个:某某人离开了真可惜。以及,某某时代真是美好。
    现在也逐渐有了第三个话题:你不觉得那件斑马纹的夹克其实看久了还满好看的么——嘿!我现在就要穿上那条古董印花的长裙!现在!
    Gucci的设计取代了八卦,在近五年里首次成为女士们下午茶主聊话题的人,名叫Frida Giannini
    无关人事名利斗争,无关明星设计师做秀,无关他借助他成功上位,无关新一季的业绩是涨了35%还是跌了17%——这个有着与名字一样美丽的中分长发的女人,站在她的设计中间,只是将笑容噙在嘴角而已,欲露未露的,竟也就有了点中国人所谓的江南女子的雅致烟水气。若米兰是时装界的春江,她几乎就是立在对岸罗马的芳邻,在水一方,撑起把纸伞回头望。
    她于是淡淡地说,Tom Ford注定是会走的,因为他的个人风格越来越强烈,Gucci这个招牌已经压不住了。
    她于是淡淡地说,七零年代最好不过,因为那是我永恒的设计灵感。
    有些人注定会走,有些时光终究会老。Frida将她对时装的记忆灌进黑胶唱片里,放在老式的唱针下咿咿呀呀地唱着,于是就流泻出了些许惹人赞叹的意思。
    我们称之为,时光的精妙。

       

    时装的记忆

    二十八年前的时候,Frida还只是个趴在父亲工作台上,半懂不懂地看那些刚画出来的鞋和裙子设计稿的小姑娘——其实她的小手还够不到台面,便爬上了高脚椅假装很认真很认真地在看,两只穿红色小皮鞋的脚就那么自在地在半空中晃荡。偶尔窗口外面会溜过发动机声音很大的旧汽车,哔哔地响两声喇叭,母亲就走进门来了,围裙上捎带着刚煮好的意大利面的香气,是她最最喜欢的Fussili,用100%DurumSemolina小麦粉做的,撒上雪花一样的cheese粉末,那就是一顿美好的晚餐。
    有的时候,她也会跑去外婆开的时装店里。矮矮的个子只到Jeanne Lanvin红色晚礼服的半腰,她惊奇地对真丝面料摸了又摸,然后躲在半月型的柜台后面,看那些罗马的贵夫人们来扫货:珍珠的项链放在胸前比一比,大印花的裙子五六件一起拿到试衣间——她于是得跟过去,跳着接过夫人们扔出来的衣服,或者换号,或者换颜色,要买的放在左边的篮子里,不要的就帮着外婆挂回衣架上去。
    这都是存在Frida记忆里的片段。有的连续着,有的断点着,平时她不去回想,只在做梦的时候,以及接受别人采访的时候,才会不自觉地,或者主动地把它们都翻出来,然后就连自己,也要感慨并且唏嘘。
    我们不得不说,那些年少时的“时装经验”,确实给Frida带来了太多足以影响她未来的宝贵灵感。因此在二十八年后的现在,罗马的老式家庭时装店已经所剩无几,但Frida还是会在休息的时候,把长发用根橡皮筋绑到脑后,动手做一份意大利面,端到靠窗的橡木桌上,边吃边听她喜欢的Depeche ModeDavid Bowie
    面已经换成了最普通的Spaghetti,酱汁也是简单的Carbonara,她现在已经没那么喜欢cheese粉了,却还是会在有车路过的时候,侧耳听一下,嘴里含着的面也不急于吞下去——工作室里的图全是她自己画出来的了,有一半以上都可能是下一季Gucci将摆进橱窗里的作品。
    她把二十八的时光,研磨成了调料,混在洋葱丝和蘑菇片之间,拌一拌面条,满足地吃掉。
             
    (GUCCI的皮具加工也浸透了Frida的创作理念,于精心琢磨之中还融合了对自然生态可持续性发展的理念)

    成长的履历表

    直到现在也还是一直会有人在念叨,说上个世纪末时装界最好的时代,是Tom FordGucci时代。将高高在上的奢侈品,做成了跟奶油爆米花和薄荷沐浴精一样,人人都会想要去买的商品,这是一种商业战略上大变革的进步。
    之所以说的是“Tom FordGucci时代”,而不是说“GucciTom Ford时代”,是因为后者将设计师物化了,但前者就像是在审核一个人的履历一样:中学三年拿过三届三好学生,大二参加了表演社团,奥数的第一名证书还摆在抽屉里,幼儿园老师发给的小红花被妈妈保存到现在,等等等等——许许多多的设计师都是这样的,John Galliano的履历表里有BROWNS时代、GIVENCHY时代和ChristianDior时代;Lagerfeld的履历表里则有Pierre Balmain时代、Jean Patou时代、Fendi时代、CHOLE时代和CHANEL时代;
    Tom FordGucci时代”,听着虽然无比的绚烂,但在Tom Ford的履历表上,这已经是他的全部——至少当丹尼尔克雷格的新版007“制服”问世的时候,我们会发出的惊叹仍是“真的好Gucci啊”而不是“真的好Tom Ford呀”——即便他已经离开Gucci一年一年一年又一年了。
    那么Frida呢?她的履历表不算太复杂,但相对于她的年纪而言,“Fendi时代”与“Gucci时代”俨然是两个考试卷上醒目的100分,可以为她赢来同学的羡慕,老师的体育课不用上的特许,母亲摸摸头表示的鼓励,然后父亲还会带着她上街去逢人便炫耀,棒棒糖和洋娃娃随便挑都没关系——对一个年轻的时装设计师而言,她俨然已经收了人心,又得了天下。就算曾经最好的时光已经一去不复返,但她要开创的,将会是下一个无可复制的时代。
    你很少能见到一个品牌在旗下的设计师跳槽后,还依然将该设计师的作品当作经典,一季又一季地不断翻新换色继续热卖的——Frida做到了。Fendi时代的Baguette包是Frida迄今最引以为傲的作品之一。你更少能见到一个设计师在加入了新的品牌后,还能设计出又一款不逊于以往成绩的,又一次成为了经典的新作品——Frida又做到了。Gucci时代开始后,Indy Bag依然成为世界上所有女性都渴望拥有的包款之一。我们理所当然地认为,能有着这样的设计才华的女性,理应在类似圣马丁这种梦想学府里有过漫长时间的研习和进修。然而Frida并非如此,她说她只在罗马的学校里念了基本的知识,然后就在哥本哈根的农场里呆了两个月。在那短短的两个月里,她掌握了关于皮具的所有知识——听起来好象是一个钢琴音乐家只用两天就背完了肖邦的所有乐谱,除了“才华横溢”,我们无话可说。
           

    (GUCCI的皮具中十分畅销的竹节包,其制作环节中最重要的一环便是对来自中国四川的竹子的加工)

    Fendi家族五姐妹中AnnaCarala两姐妹显然是最先看中了她才华的人,稍后Tom Ford也对她的才华赞赏有加。她穿着驼绒的外套,蹬着蟒纹的皮靴去见了Carala;几年后她又穿着牛仔裤、白色衬衫和金色的拖鞋去见了Tom FordCarala在她青黛的细眉里看见了复古的印花,Tom Ford则从她挑染成金色的短发间看到了31.6%的销售增长额。于是她从罗马搬了家,米兰和伦敦也都不住了,巴黎更不是她喜欢的城市,她开始在佛罗伦萨的私人别墅里日复一日地工作,趴在地板上在铺满整个书房的白纸上涂鸦,关于人物的就挂在墙上,关于植物的就送去画廊,关于建筑的随手扔掉,只有少少的一些服装啊包包啊鞋子啊,才会整理出来,定期让助理拿去公司,跟别的设计师一起探讨再修改。别墅是15世纪的古堡,她当然也会随便画出骑着白马的王子和烫着时髦卷发的公主,存在文件夹里等着给未来的女儿当睡前的童话书。但她终究还是那么喜欢罗马带给她自由而舒适的环境和心情,于是当她决定从佛罗伦萨的GUCCI MUSEO再次搬走时,她的作品又重新燃烧起了创意的星光。
    她就那么沉湎于过去的时光里。对她来说,越老的时光越有味道。她把葛莉丝王妃穿过的Flora印花重新染色,她将Guccio Gucci设计的铁甲武士嵌进皮包,竹节泛黄了,日式折纸没忘掉,glam rock era从黑胶里跳出来爬上了她的眼角,TalithaGetty的影片赋予了长衫一抹轻佻。
    时光会老,城墙会倒,叫卖的豆浆里蕴着亲切的古早。却总有一种精妙,Frida比我们领悟得更巧,抓住得更牢。
         
    (位于佛罗伦萨的GUCCI博物馆,Frida曾在这里工作过一段时间)

    Gucci时代

    现在的Gucci服装,无疑是更好穿的。
    Tom Ford设计出来的女装,是给男人看的,他怂恿着男人们去把它们全扒掉。
    Frida则不是这样,她大约是有些不甘心让女人成为男人的宠物的,于是她决定让女人多穿一点:在长裙外再多套一件大衣,咖啡色的靴子延伸到大腿,热裤是够短没错,但缠绕式的绳结会让没耐心的男人彻底疯掉——但即使穿了这么多,她打点出来的女人还是很性感的:腰身的线条浓纤合度,胸前的风光含蓄有礼,她证明了性感不是只靠裸露,剪裁得当一样能够风情万种。
    即便是专门为北京奥运会设计的“丑”熊猫,也故意“丑”得可爱。用Frida的设计理念来解释,她始终认为“美”是要在“丑”的基础上,不矫柔不造作,自然而然流露出来的。“丑”得可爱的熊猫,始终要比自以为自己很可爱的熊猫,要更让人觉得它存在得理所当然。这与并非出身自名门,也不是大师嫡传的Frida,从本质上一脉相承。
    意大利有句谚语叫做Se sono rosefioriranno,翻译成中文大致是说“玫瑰总会开花”。Frida的花显然已经开了,幸运的是,为了看到她的怒放,我们等花期并没有等得太辛苦。这一点实在要好过让我们等了半辈子的WALTER VAN BEIRENDONCK——一直有在含苞,但终究鲜少有人愿意去嗅他的香气的。
    这么说起来,耀眼的光环对于Frida而言确实不重要。在Gucci正式宣布新一任设计总监之前,她甚至连自己的名字排在候选人名单第几位都没兴趣知道。另外两位竞争者,女装部的Alessandra Facchinetti始终走不出恩师Tom Ford的影子,John Ray花花绿绿的挎包太过离经叛道,只有FridaGiannini从没妥协过,她有着自己的风骨,却又很懂得吸取着品牌的精华。她将岁月的渣滓过滤了,只沉淀下来那些被证明了是最好的东西,她不曾把Gucci变成“Frida GianniniGucci”,而是会让每一个熟悉Gucci的人都能看的到:Gucci还是那个Gucci,就算这个叫Frida Giannini的女人,不是那个叫GuccioGucci的男人,但穿在身上的感觉很相似,拿在手上的触感很熟悉,漂泊在外的游子偶然吃到了一碗撒了葱花的鸡汤馄饨,摆摊的婆婆自然不完全是妈妈的手艺,但恋栈的味道却有几分神似了,这是味觉里的灵魂记忆,对于时装,同样适用。
    Frida依然是记得故乡的味道的。二十五年前她看过的那些罗马贵夫人,有的发型蓬松,戴大耳环,穿高跟鞋,外披一件貂皮大衣,皮肤很讲究地晒成古铜色;有的则会充满艺术知性地戴着繁多的配件,还常常把不同风格的衣服混在一起穿——如今你都能从Gucci的服装里发现这两种风格的影子,只不过当Frida不知疲倦地在画着从记忆里获得灵感的草图时,不再是母亲上楼来喊吃晚饭,而是丈夫会端出一杯咖啡,配一小碟Panforte,这是用无花果做出的点心,不算甜腻,少少的分量拿来顺口正好。
    不是罗马的假日,倒是佛罗伦萨的工作期。Frida在两个她最深爱的城市间轮流生活,将无比悠久的时光酝酿在同一个橡木桶里,只等待一年两季拔去封口的木塞,倾泻出的就是属于Gucci的迷人酒香。她让女人在收敛中流露出精致,把“madein Italy”融化成奢侈的DNA,将时装变得更有时代感也更有人情味,时髦自然还是时髦的,妙就妙在她延续了意大利最微妙也最浓郁的传统,甚至,比传统更传统,是时尚的传统。眼光能够穿越时间回溯过去的人纷纷点头,他们说,他们都看得懂。
           
    (GUCCI 2012FW的新装仍然充满惊艳)

    或许相对于她最尊敬的前辈YSL,如今的Frida Giannini还称不上是时装界的顶梁柱。即便是相比起师兄辈分的Marc Jacobs也要稍逊一些风采,不过谁也不会否认Frida的才华,尤其是当纽约女性依然拎着Baguette在抢Indy Bag的时候,你会发现时光对于这个女人而言,真的只是一个再普通不过的素材。别的女人惧怕时光流逝,而她却对时光推移饱含期待。
    有些人注定会走,有些时光终究会老。有个女子站在两者的夹缝间在创造新的奇迹,她的灵感,复古与创新中透着时光的精妙——这个人的名字,现在你我都已经知晓。

  • 关于上海这个城市,我的印象是淡如烟墨的。
    那是一种即使用摩登的钢筋水泥混凝土,也掩盖不了的桃粉芳华。旗袍里拖曳的歌声,是绵软的娇叹,朦胧的黄梅天憋屈了几世代人的家常闲聊,追在巷子里的娘娘抓着的拖鞋,给这个城市画上了浓转淡的笔锋。
    在夏天的闷热夜晚,有蚊香的药味儿。偶尔听得邻里不知谁家的姑娘在抽泣,那些伤心的感触,很多人都懂。
    这样的上海,我无疑是喜欢的。尽管走在南京路上看到的是越来越多外乡人的面孔,但在世博会的开幕式礼花声里,我依然听见了,来自黄浦江上的货轮汽笛声。
    跨越百年荏苒,总是动容。








    关于北京这个城市,我的印象是浓如烧酒的。
    那是一种扯直了声带说话的汹涌底气,京城老墙根下到底还是有舞着太极拳的老人家,找他们问起旧朝往事,多少还是能听得到许多从未在正史里翻读到的冶艳篇章的。随即混入三里屯的夜色里,被熟客聊起了某某歌星曾在这里驻唱过的八卦,很多人推荐你去德云社听上一段子,因为北京人会把许多琐碎的故事,坚定地规划为“传统”,说笑里都是儿化音的畅快好听。
    我对这样的北京充满了莫名的好感,正如许多人会怀着对首都的向往一般,有些近似的喜悦,但本质似乎又是微微的不同,到底是那种朝圣者到了圣地,发觉与想象有些许区别,最后却也随遇而安的心态。



    我在北京定居了7年。在上海定居了2年。有时最怕人问到的问题是:你到底是喜欢上海还是喜欢北京。
    我回答不出,就如同我从小就不擅长回答“你到底是喜欢爸爸还是喜欢妈妈”这种问题一般。
    我的答复通常都是:请你实际地,亲自地,漫不经心地,去体验这两个城市各自的好。
    写下这段文字的时候,我身在,上海滩。

    或许正是因为对于上海和北京总有着爱慕旧时光的痴情,我对中国时装的演变也同样带着浓浓的个人情感。正如我身在日本求学时,曾无数次对京都女人穿着和服的优雅姿态目醉神迷——所有出现在电影里的着旗袍女人,在我看来也都是格外迷人的。她们把绸缎穿出了最灵动的灵魂,悠悠百载,人非,但魂魄依旧香艳。
    所以我会一直喜欢“上海滩”的调调:将手工的针线穿在时髦的廓形上,披着国际时装的皮,掖着本土情操的魂,走在路上的线条就应该不由自主地婀娜起来——那是被前几世的女子附了身,美也美得惊心动魄。
    上海滩”是尊重过去而诞生的时装品牌,即使与当代摩登设计璧合,你仍不能否认,没有哪个品牌比她更解上海风情。而曾经恋附旧尘的老北京,也在她的绝代风华中溶为一体。

    经由上海滩官网www.shanghaitang.com或iTunes App Store,可免费下载“Shanghai Tang CityChic”APP,了解更多北京上海时尚生活元素。




    我最近都爱翻看于iPad里藏着的某个软件。
    背景里哼着“夜来香”的小曲儿,电磁杂音渲染出老式留声机的哀怨。框框格格里填塞着有些本地人懂,有些外地人瞭的场所。吃饭的,喝茶的,饮酒的,狂欢的,隐约就是上个时代里老克腊们爱去光顾的店子,留给现在的人们去品读,就满满都洋溢着所谓“时尚”的气韵了。
    这是个出品自“上海滩”的APP,随便点击就能买得到上面我说过的衣裳,情调和美感都上乘得很。在黄梅天惹人厌烦雨声的时候,猫在家里就能买得到需要逛街走痛穿高跟鞋的双脚才能相中的裙子,上装,配饰,和包包。
    那种感觉,就像是在电子构成的虚拟世界里,漫步走进了四处嗅得到胭脂味和痱子粉味的老上海刺绣店,跨越时代的感觉总是很好。


    我喜欢这个APP的理由,自然不止是它简化了购物的流程。在电子商务极大改变了现代人购物观念的这个时代,我有时还是格外想念逛街的基本乐趣:便会在某一个阳光明媚的周日下午,穿上走不痛的球鞋,沿着淮海路走下去,或是泡在国贸周遭,一逛一下午。
    我喜欢它的理由还有一点,就是我觉得,它理解了上海和北京,这两个城市各自的好。
    这比很多身在曹营心在汉的人,都更感性。




    我对北京和上海的情感虽然深厚,但到底是不敢自认熟悉的。太多的故事发生在这两个城市的“胡同”和“弄堂”里;太多的传奇淹没于这两个城市的“人情”和“世故”中——我也许知道你可以去哪买到一条好看的腰带,但我一定不晓得去哪能找得到令你心水的茶碗。
    但是这个APP却知道。


    我有时会打开内嵌的上海歌谣,或者小清新,或者全酥软,听着也会自觉融入了城市的背景中,无论是冷是暖,也都是自己响应了城市的心境。
    然后切换在上海和北京的地标之间,从吃穿到住行,从M1NT到首席公馆,从梅府家宴到Morio Sakayori,熟悉的风景自然有,不熟的情境也多的是。
    我视之为,令我更了解上海和北京的指南,从穿衣的触觉,延伸到了美食的味觉,丝绸柔滑蔓延成了舌尖的酸甜苦辣,每一种思绪都属于各自的人生。
    所以我会喜欢它。在能到达的时候,会给我下一个打算前往的目的地提供参考;在我无法到达的时候,会为我想念人与事与场地的心情带来思念。
    浓情至此,科技为你呈现。


    你若问我,哪里可以下载得到。
    我从来不曾吝惜分享的心情:
    http://www.shanghaitang.com/cn/

  • 对于我们所居住的这个星球而言,整体的生态环境相比起千百年前,已经有了超过过去几千万年之总和的破坏程度。人类生活在一个前所未有的恶劣环境中,纵然依旧纸醉金迷,依旧风花雪月,依旧纵情忘我,却不得不面临着一个无法回避的现实:地球这个大家园,正在变得对人类失去耐心……
    然而,这并不是我们应当放弃地球的时候。

    环保,是一个全世界各地前瞻人士倡导了许多年的话题。但长久以来,关于环保的话题争论就始终没有休止过。有激进的环保先锋者,倡导一切对环境的严加“保护”政策,不管什么事物都要求看管起来坚决不许动其分毫,是典型的缺少生态平衡意识的表现。也有消极的环保被动主义者,总是在面临有组织有纪律的活动时,才会表现出片刻的热情,大多数时候则是过着自己的生活,完全没有再将环保的态度渗透于日常。
    但却有一个爱地球如同爱自己的品牌站了出来,告诉世人一个正确的环保理念:环保,应当不是简单的“保护”,而是有意识地让环境处于一个相对平衡的可持续发展的进程中,让人类和自然事物和谐共存,不斩断食物链,也不隔绝物种之间的相互关联,尽人类所能地给地球一个休养生息的时间和空间。
    这个品牌就是La Mer海蓝之谜。从大海中汲取美丽之源的护肤品牌,正如所有生命都来自海洋,也理应对海洋心存感激一样……

    La Mer的环保概念是十分正确的。
    举例来说,激进的环保者会劝阻人类的“旅游”行为,认为即使去一个地方游玩了,也不要拍照;即使拍照了,也不应该上传到网络;即使上传到网络,也不要让更多的人看到和转载,完全杜绝“分享”这个行为的出现,也就减少了人类对该景点的观光频率,从而“保护”了环境。
    但事实上,真正平衡的生态环境,是很需要不同物种之间这种“旅游”的行为来促进生态平衡的。正如花朵欢迎的蜜蜂的采撷,是需要依赖蜜蜂散播花粉;许多植物也欢迎候鸟的迁徙,靠将种子散播到其他地方一样——有环保意识的,绿色的“旅游”行为,不止能提供给人类更加愉悦的生活质量,还能帮助不同区域在有意识的管理条件下,呈现出更加良性的区域调控和自我发展。
    La Mer的主张也正是类似于此:海蓝之谜面霜系列的珍宝级成分全部来自海藻提取物,而想要让海洋能继续为人类提供这些与“美丽”有关的无龄护肤资源,就势必要更加呵护海洋生态,让人类与海洋依然保持着密不可分的联系,相互依存,和谐发展。
    La Mer为了保护海洋而从事环保倡导和公益活动的历史已久,往年在世界各地都与相关机构进行过相当具有意义的沟通和推广,2005年更与全球最大规模的海洋保护组织OCEANA缔结和合作关系。今年还极为用心地联合国际名人、机构和相关政府,拍摄了以7位海洋爱心大使为主角的宣传片,用“勇气、蔚蓝、家园、回归”等关键词,串起一个个令人深思的故事,从而告诉世人:保护海洋,就是在关爱人类自己。
    这7位大使分别是中国演员刘烨(拍摄地为青岛),世界领先的单人航行运动员Samantha Davies(拍摄地为法国布列塔尼),世界自由潜水冠军Guillaume Néry(拍摄地为希腊卡拉迈达),法国演员Mélanie Laurent(拍摄地为爱尔兰格雷斯通斯),法国设计师Phillippe Starck
    (拍摄地为法国阿卡松盆地),日本演员菊地凛子(拍摄地为西班牙伊比沙岛)和探险家David de Rothchild(拍摄地为美国洛杉矶PLASTIKI号)。
    这7段宣传片由国际著名音响书制作公司SOUNDWALK协助制作,总标题为“Seven Seas Sound Mix”,在iTunes上已经开放免费下载(于iTunes Store中搜索关键词“La Mer”即可找到,分为iPhone版和iPad版),无论是制作精美程度还是其蕴含的丰富内涵,都颇值得每一个时尚爱好者与环境保护主义者去收藏欣赏。








      

    基于这种荣耀的责任感,La Mer特别在中国举行了“寻找中国最蓝的海”的大型公益活动,让品牌理念与环保意识结合,把时尚与责任感挂钩,令人由衷地受到感染。


    “寻找中国最蓝的海”这一口号其实让人充满自省意识。曾几何时,中国的海域处处闪耀着蔚蓝的海洋光芒,而如今中国大部分的近海海域被污染严重,近海生态系统尤其是珊瑚礁生态系统更是被摧毁得面目全非,只有去极少有人类到访的某些小面积海域,还能依然欣赏到蔚蓝的海水和难得的近海生物。
    寻找最蓝的海,其实是告诉所有人,我们应该携手共建健康的近海生态系统,让海水大范围地重新回到蓝的境界里。

    此次“寻蓝之旅”的目的地,乃是一向以海岸线风光绮丽著称的海南省三亚市。La Mer号召了常年保持良好合作关系的诸多时尚媒体,以及一直支持爱护着La Mer品牌的忠实用户,并联合了中国海洋保护先锋“蓝丝带”公益组织,与三亚旅游局和三亚海洋局进行了深度的沟通,希望集合品牌、媒体、政府、组织及群众的力量,将“热爱海洋,保护近海生态”的意识普及给更多的群组和消费者。
    毕竟海洋是地球最大的生态环境,占有地球表面71%以上的面积,也是地球绝大多数生命的孕育摇篮。人类在千百万年前走出了海洋,如今,是时候让我们回报海洋的慈爱了!


    6月的阳光带着令人振奋的热情与友好,参加“寻蓝之旅”的第一天,从三亚海洋局指派的专业研究员进行的“珊瑚礁生态保护”讲座正是开始。
    这一讲座深入浅出地告诉所有参加寻蓝之旅的成员们,珊瑚与珊瑚群生物之间的紧密联系,以及扩大对近海海域生态平衡的影响,并直接与人类的捕鱼、海洋资源开采等近海活动产生关联,其重要性不言而喻,也是能直接影响海水蔚蓝与否的关键因素之一。
    此后,La Mer便安排“寻蓝之旅”的参与人员,乘坐游艇,前往三亚西南方的偏远海域,实地考察并寻找最优水质和最佳近海生态环境区域——也就是符合此次活动口号的,寻找中国最蓝的海。


    游艇刚刚从港口出发时,周遭的海水依然显示出因为周遭遍布住宅区和工业区而特有的被污染状况,水质浑浊,少见鱼虾,偶尔可见有悬浮垃圾,令人不免感到有些惆怅。
    出海航行约一小时之后,风浪渐渐增强,游艇的颠簸程度变大,然而此时的海水开始有了一定的肉眼可见度,证明在稍稍远离人类群居区域后,较少受到污染的海水呈现出良好的水质。
    直到游艇航行至当地人俗称的“东岛”和“西岛”之间的一处水域时,这里人迹稀少,偶尔有路过的小型游艇和停泊此处的渔船,才发现这一代的海水于蓝中微微透着青色的光芒,在阳光的照耀下如同蓝玉一般温润明亮。不时可以看到小渔船上有朴实的当地渔民,赤裸上身跃入水中嬉戏,完全是一副原始的人与自然共存的风貌。


    此时,我们一行十数人的寻蓝之旅成员,决定在此处做短暂的停泊,实际下水勘察水底的近海生态系统。并通过对水下“能见度”“生物栖息状况”“不同水深度生物分布状况”几个简单条件的考察,来判断此处是否就是我们所希望寻找到的“最蓝的海”。
    在专业潜水教练的指导下,寻蓝之旅一行人先后潜入了海中。展现在我眼前的,是一个完全不同于水族馆的自然海下世界:没有长期驯养后显得过分温吞的海洋鱼类,有的只是在中国近海为数不多的大型野生珊瑚群和珊瑚群类生物。热带鱼们的体积相比起人工培育的观赏鱼要明显更小型,却并不特别惧怕人类的到来。水下5米左右仍能看清周遭的事物和环境,到了10米以下因为缺少足够的光线照耀,就很难再看清周遭的事物了。这说明,尽管此处的海水水质相对于中国大多数近海都要更好,可是仍在这短短几十年间受到了一定的破坏,水质比起50年前有相当程度的污染。
    在水下考察期间,我们寻蓝之旅的成员都显得特别的小心。因为所有珊瑚都不能触碰,这种敏感而脆弱的水下生物,稍加触摸或者踩踏就会死亡。因此也在这里联合La Mer对所以喜爱浮浅和深浅的人们发出号召:在水下请勿触摸任何珊瑚以及生物,请留给它们一个能够健康生存的空间!


    经过整整一下午的出海考察,寻蓝之旅的海上探寻阶段宣告结束。成员们得出的结论是:中国最蓝的海应当分布于海南的西南部海域,然而即使这一片海水蔚蓝清澈,也无法与几十年前相比。珊瑚群分布面积减少了75%,珊瑚群生物的数量也减少了将近80%。
    保护海洋,并不是“接下来你应该做的事”,而是“现在就应该开始进行的事”。


    经过了一整天的出海曝晒之后,寻蓝之旅的成员大多受到了不同程度的光晒损伤。毕竟寻蓝之旅的成员基本都是生活于城市里的上班族,整天被钢筋水泥混凝土所遮盖的大家,皮肤缺乏对强烈阳光的抵抗和修复能力。尽管La Mer提供的防晒露已经最大程度地减轻了紫外线对肌肤产生的光老化,然而海上由于自然条件复杂,阳光直接曝晒和海水对光线的反射都对肌肤有着极大的损害。为此La Mer特别精心准备了顶级的水疗SPA,安排在为成员提供住宿的亚龙湾丽兹卡尔顿酒店,带给成员最奢华和贴心的晒后修护。
    众所周知,好莱坞最热爱La Mer的女明星是詹妮佛-洛佩兹,她全身涂抹海蓝面霜以维持最佳肌肤状态,每年大约会消耗100罐这种有效成分来自于海洋精华的面霜。而在这次的La Mer顶级SPA里,从全身去角质,到面部美白护理,从精华液到眼霜,从爽肤水到面霜,La Mer让寻蓝之旅的成员一次享受到了La Mer全套产品对肌肤的悉心呵护。
    即使在海边因为严重日晒而导致肌肤有发红和干燥的现象,La Mer的顶级SPA也能在短短两个小时的呵护过程中,给肌肤补充水分,修复光损伤,加强自身肌肤活性力,带来最美妙的护肤体验。
    SPA结束后,你能看见肌肤在晒伤后造成的各种瑕疵都消失不见,嫩滑而富有健康的光泽,甚至于那些糅合于去角质产品中的极细钻石颗粒,都在阳光下熠熠生辉,带来一种纯自然无负担的奢华之美。


    作为寻蓝之旅活动的最后一个项目,我们在最后一天驱车一个多小时,前往了三亚的一个小渔村——陵水,参加陵水渔村与蓝丝带海洋保护组织联合发起的“中国海洋日暨世界海洋日大型公益活动:保护珊瑚礁”项目。
    这个项目针对所有生活在海边的三亚人,以及所有热爱海洋的人们展开,目标旨在保护近海海域里因为污染和破坏而不断消失的珊瑚礁群。La Mer作为此次项目的大型赞助方,从时尚界的角度发起号召,希望能激起大众的爱心,与渔民们共同携手创造一个美丽的海边环境。


    在美丽的环境中,精致而摩登地生活着——这并非是矛盾的两个事物,而是通过人类自己一点一滴的环保意识累积,就可以实现的美好愿景。
    La Mer发起的“寻找中国最蓝的海”这一活动,便是人类在自己扮美之后,针对如何也能美化环境,所酝酿而生的思考。

  • 男士护肤产品的功效与诉求,与女士护肤存在着相当大的差异。像是如今已经广泛成为女士护肤品倡导的抗氧化、抗醣化、补充胶原蛋白等等护肤功效,对于男士护肤品而言就绝少会拿来大做文章——反倒是男士护肤品里注重的深层清洁、深度控油等等诉求,则在女士护肤品里罕有出现。
    造成这样的护肤区别,其实不仅仅是男女肌肤的先天差异,更重要的是观念的不同:女人愿意在“留住青春”这个风险极大而赔率极低的赌局上花血本押重注,期许着有效的效果所成就的理想未来——而男人则懒得去考虑那么以后的事情,只要眼下觉得舒服就可以将护肤这个步骤草草代过,把更多的精力金钱转移到球赛、打牌、游戏、喝酒上去了。
    这说明了什么?
    说明了,一个成功的男士护肤品牌,即使其产品有再好的功效也都不能作为主打,先做好优质的触感和良好的调香,从使用后的第一印象来取悦男人才能算合格。
    在这一点上,碧欧泉无疑是很聪明的。碧欧泉男士系列历经这么多年始终在中国市场上占据着相当强势的消费者认知度和认可度,就足以说明了该品牌的策略之成功。

    既然是强调使用后的第一印象,那么不在长久功效性上做文章的话,提供即时的“有效”感受就变得极为关键,这也是为什么近两年中国市场上男士护肤品里总少不了“醒肤类产品”的原因——所谓的醒肤,其意义在于能让经常加班或者被压力折磨得感觉肌肤紧绷疲倦的男人,在使用完产品后能有明确的清爽、轻松、畅快感,其理念跟喝浓缩咖啡、跑了个舒服澡是一样的道理,醒肤产品可以视作是男士肌肤的兴奋剂——当然,是对肌肤的肤质改善起到重要作用的兴奋剂。
     


    我手上的这瓶“碧欧泉男士清爽活力精华露”,可说是一款刚拿到时有让我小小疑惑了一会儿的新产品。
    之所以说让我疑惑了一会儿,是因为单从官方给予的中文定名来看,我很容易误认为这是一款针对男士推出的精华类产品。不过男士护肤产品中真正意义上的“精华”产品少之又少,何况这款新品的容量是相当豪爽的125毫升,也就使我开始怀疑起它的真正身份来。
    在实际打开包装并阅读了瓶身的中英文说明之后,我发现这不出意料地并非是精华类产品,而是一款用于洁面后的产品,质地为清爽的赭哩,可以取代爽肤水为那些爱偷懒的男人省去一个护肤步骤,同时因为它还兼具一定的保湿和锁水功效,所以也可以用来代替乳液。
    不过就实际使用感受而言,我认为它比爽肤水显得浓稠,而在干燥的季节和地区又略显缺少持久保湿性能,仍需搭配面霜来使用——所以我决定将它归类为新类别中,称其为“醒肤液”。

    称其为“醒肤液”,顾名思义这又是一款男士护肤品中醒肤类的产品。于是我不意外地从配方表里找到了咖啡因的成分,这一成分的功效相信很多人早就熟悉了:排水、提亮肤色,就像在疲倦时喝了一杯超浓咖啡一样,咖啡因也能给疲倦的肌肤带来振奋的效果,最明显的感受就是当你上班累了一天觉得肌肤油腻且松弛时,一定浓度的咖啡因会让你觉得肌肤又恢复了弹性,粘腻的疲累感得到了良好的舒缓。
    除了咖啡因之外,这款碧欧泉男士清爽活力精华液还一直在强调着关键的“活力”二字——就其红色的瓶身来判断,这款新品依旧属于之前颇受欢迎的“炽能”系列,也就意味着在这款产品里必然少不了“人参精华提取物”这一核心成分。
    人参的保养理念虽然长久以来一直是中药汉方的特有观点,不过从西方医学研究的分析角度来看的话,人参里含有的有效成分在护肤方面具有消退黯沉肤色、加速肌肤新陈代谢、长久提高细胞活力等功效——被添加到“炽能”系列中成为明星成分,我想这也是这款产品之所以要强调“活力”二字的原因。
    此外,这款产品里还存在着大量的矿物质成分,像是矿物质锰、矿物质铜、矿物质锌等等,都是典型的控油类“宝物”,并兼具抑制自由基产生的功效,所以也就意味着“碧欧泉男士清爽活力精华露”具备一定的“防御”能力,能够帮男人在肌肤表面形成一层肉眼看不见的抵御屏障,减轻外界的光照、电磁辐射伤害。

    既然是碧欧泉出品,那么无论是哪个系列的产品都一定拥有可想而知必然不错的补水和保湿效果。在这款醒肤液中同样含有碧欧泉家专利的PTP矿泉因子,在利用一堆矿物质进行水油平衡调理之后,再利用PTP来补水锁水,便可营造出整个夏天不油不腻还不累的使用感受——这样的使用感自然极合男人的胃口,并且还将爽肤水和乳液合二为一,早晚疲倦时使用便能省去许多护肤步骤,对那些一心想成为型男但又真的觉得护肤繁琐的男人们而言,真正投其所好。



    就产品的整体综合体验来说,同样值得提一下的还有这瓶醒肤液的包装设计。男人对于产品包装的兴趣点通常不是够不够华丽或者够不够梦幻,而是具备一定的创新度和趣味性——碧欧泉在推出这款产品的时候,也在包装上花了一些幽默的心思:瓶身做成了类似手榴弹一样的线条,尺寸不大但轮廓线条颇具男人味儿。打开瓶盖就像是打开一瓶能量机油一般,瓶口会发出清脆“波”的一声,扑面而来的香味也是男人普遍能接受的淡雅清香——调香向来是碧欧泉擅长的事情,所以能招男人的喜欢并不令人意外。
    在这么一个瓶盖打开方式不是单纯的旋转也不是常见的翻盖的设计中,男人的好奇和兴趣被挑动起来,接着就可以真实体验一下质感清爽的精华液所带来的唤醒肌肤呵护感受了。
    需要再次提醒一下的是,这款产品的诉求在于基本的保湿和升级后的醒肤,更适合气候炎热的夏季使用。并且如果你是极干性皮肤的话,还需要后续再用面霜加以补充才能感觉足够滋润。
    我个人的建议使用方法是:只要不是特别油性的肌肤,建议可以用它来取代厚重的面霜,也可以省去爽肤水的步骤,直接在洁面后使用于全脸。熟龄肌的话,建议在此之后再加上抗老面霜做后续的保养。
    此外我也建议经常加班的办公室型男,可以在办公桌上备好一瓶,在感觉疲累的时候去洗脸后涂抹,可以立刻感觉神清气爽,能瞬间给自己带来不错的活力气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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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70号男孩     黑色领带男孩

     

    我从不送别人领带。几乎。

    每到情人节、圣诞节或者朋友的生日,我就会很头疼。

    不仅因为诸凡此类的节日,都要被强迫着去喝酒取乐从而必须取消那一整天的行程计划,还要不情不愿地搭上第二天的整整24小时,慢慢消化宿醉的头痛和通宵唱歌的喉咙痛。

    用自己的48小时去讨好别人的一晚上,怎么看都是不划算的事。

    当然,对我来说最麻烦的,还是礼物的挑选问题。

    送女生鲜花和洋娃娃的套路早就过时了,送男生香水和保险套的行为也再没办法引起笑点。如果你送的礼物不够用心不够贴心,次日MSN上保准是清一色的冷言冷语。

    还是中国的节日够实在,春节红包里塞几张钞票就能打发小辈,根本就不用挖空心思地去将商场的限量品专柜刨个底朝天。

    但这么多年来,我在节日里送过男生许许多多不同的礼物,唯一有一样东西我从来不送。

    领带。

     

     

    我是个很喜欢领带的男人。

    小学时脖子上戴红领巾,我就可以轻易地打出漂亮的结。而且还会将它折得细细的挂在脖子上,让那个结下方还能再露出长长的一截红领巾,远远看起来就像是一条长长的领带一样。

    直到现在,我还是常常帮别人打领带。有同事或朋友着急出门,通常会手忙脚乱地把领带丢给我,自己在一旁整理衬衫和裤脚。

    我就会把领带套在我的脖子上,打出一个可以活动脖圈大小的结,再套在他的脖子上,帮他调整好长度,把结修整美观。

    这是一个纠缠的过程。将一条长长的领带,纠缠成漂亮的装饰,你需要花心思去注意长度,注意宽度,注意前后分叉的比例。

    就像是人生一样,纠缠着的,或者漂亮,或者邋遢。

    这也许就是我喜欢领带的原因。

    当然,系红领巾的那个时候,我大概还不太懂什么是人生。

     

     

    70号男生,叫做黑色领带男孩。

    他很稚嫩,脸上会分泌出叫做“青春”的油脂,而他也不大懂得去掩饰情绪,想开心的时候就开心,想发脾气的时候就会对路边的宝马车踹上两脚。

    然后远远地跑掉。

    我有时会羡慕这样的举动。对于宝马,我只会由衷地产生欣赏和渴望驾驭这两种情绪,但我绝对不会想在踹响了报警器之后就跑掉。

    因为我非常理智地明白:我的双腿无论如何,也跑不过12气缸发动机的澎湃马力。

    70号男生第一次站在我面前的时候,穿着薄薄的外套,薄薄的衬衫,薄薄的T恤,然后,印着领带。

    是的,所有关于在那个寒风的冬夜里遇见他的记忆,都是单薄的,瑟缩着天真的气息。

    而领带,没有老实地系在他的脖子上,而是叛逆地印在了T恤的白布上。

    我对他说:多有趣的T恤。

    他只淡淡地回了一句:衬衫是刚买的。

    风马牛不相及。

     

     

    黑色领带男孩在我面前的时候,是不怎么爱说话的。

    要么听我跟朋友聊得天花乱坠,要么专心地喝一杯柠檬被捣得很碎的柚子蜜,要么就低下头微微地笑着,偶尔瞥一眼自己的胸前。

    他呼吸的时候,胸部起伏很大,就像是在用力地呼吸这个世界上的空气似的,很用力,很用力。

    于是印在他T恤上的领带,就仿佛真的存在一样,不时地在他胸口摆来摆去。

    而我也惟恐他呼吸得太用力,而让这世界的空气消耗得太快,就不免战战兢兢地往他的面前塞两块烧鹅,放一杯咖啡,堆几碗冰砂,企图分散他的注意力。

    我对他说:衬衫也很漂亮。这当然也是为了分散他的注意力。

    他依旧淡淡地回答道:T恤也是刚买的。

    继续风马牛不相及。

     

     

    70号男生有一面镜子,黑色的ANNA SUI,很精致。

    但我未免好奇他一个大男生,为什么会在包里塞一面理应是女生才会拥有的镜子,而且看起来实在太像白雪公主的后妈会握着的魔镜,或许下一秒他就要无比自恋地冲着镜子问一声:这个世界上谁最漂亮?

    70号男生于是就把镜子仔仔细细地打量了一番,叹口气放回包里。

    “因为我逛的那个小店的老板,说我绝对不会买这面镜子,于是我就买下了。”他不经意地拍了拍书包,拍的位置隐约凸现出一个镜子的轮廓。

    然后他就不再说话,专心地看着公车的车窗外,左耳听着我分享给他的一只ipod耳机里传来的音乐。

    可能他并不晓得,他刚才在照镜子的时候,从我的角度看过去,恰好又看到了他的胸口。他也还是很用力地呼吸着,给我带来不小的心理负担。

    镜子里,他的胸前印着领带。不管是不是真的在飘动,我都确信他从脖子到小腹间的空白处,很适合用细长的图形来填补。

    忽然他转过头,问我:“有什么东西,是别人送你,你绝不会收的?”

    “领带……或者,围巾。”我想也不想地回答他。

    “那有什么东西,是别人送你,你最想收到的?”

    “领带……或者,围巾。”我顿也不顿地回答他。

    “哦。”他点了点头,然后继续把一只耳朵留给我分给他的耳机,眼神则飘出车窗外,看那些他不太熟悉的风景。

    “为什么不问我为什么?”

    “为什么要问你为什么?”

    “没有什么为什么。”我被他反问得无话可说。

    “那就没有为什么。”他拿出ANNA SUI的镜子,在不断从车窗透进来的路灯灯光的辅助下,津津有味地不知在照些什么。

    我不再跟他对话,只静静地闻着从他脖子后面飘出来的,若有若无的香水味。

    是ARMANI。我心想。

     

     

    再见到70号男生的时候,他冻得满脸通红。

    我跑到他跟前,把他从大望路地铁站C口的位置拉开,转到一个稍微没有什么寒风劲吹的位置。

    他穿着单薄的帽衫,在12月的天气里显得过分瘦弱。我没有看见他胸口印着领带的T恤,总觉得有种奇怪的失落感。

    “这是圣诞礼物。”他从背包里抽出一条崭新的围巾,“因为你说你绝对不会收别人送的围巾。”

    那是一条格子花纹的,摸起来软软的,长度刚好能在我脖子上围三圈的羊绒围巾。我隐约嗅到了一股熟悉的味道,便将围巾凑在鼻子前面闻,是ARMANI的香水。

    “是我的味道。”他无比神气地用大拇指指着自己。“这样我送你的,就不是围巾了。是带有我的味道的……呃……脖子温度提升器。”

    看到他为了等我在两个会议之间仅有的25分钟空闲而不惜站在地铁口被风吹了快两个小时的身躯,我微微有些鼻酸。

    “送人领带也好,围巾也好,意义大多相同。”我淡淡地告诉他。

    他突然有点畏缩,一个跨步从我身边跳开,摸着自己冻红的鼻头,像只受惊的鸟儿。

    “我知道的……我知道的!”他惊慌失措地几乎要喊了起来,“但是……你会不收么?!”

    我越发看着他胸前空荡荡的一片越发觉得不爽,索性从包里抓出条领带往他怀里丢。

    他怔住了,然后眼睛看起来有一层雾蒙蒙的不清晰感。

    “这是我回送你的礼物。”我迟疑了片刻,“它叫做……恩……脖子以下装饰器。”

    “我没有送你围巾哦!”

    “我也没有送你领带呢!”

    “圣诞快乐。”

    “唔,你也是。”

    “再见。”

    “再见。”

    他转身走进地铁口,把我丢给他的领带放在胸前比给我看。我顿时觉得顺眼多了,就像是苏永康和黄品冠离开眼镜就不再是苏永康和黄品冠一样,70号男孩离开领带也就不再是70号男孩了。

     

     

    这之后我就很久都没有见过70号男生。只是偶尔会在MSN的头像窗口里看到他不断更新着的照片:冲着镜头傻笑的。跟别人在一起比V字手势的。绷起脸来装冷面型男的。觉得自己很成熟于是摸棱两可搞虚幻的。

    他有时穿衬衫,有时穿T恤。有时配牛仔裤,有时搭沙滩鞋。有时开心,有时迷惘。有时欲言又止,有时放浪不羁。

    他那名为“青春”的油脂,几乎分泌得旺盛到了极点。我很担心他过分放纵油脂的积蓄,总有一天会喷薄成让人无比憎恶的青春痘。

    然后有一天他就说,他要离开中国了。

    无论哪张照片里,他的脖子下都系着那条我送他的领带。

    我一厢情愿地认为,那会是阻止青春痘爆发的最终兵器——往“青春”里强行增添一些“成熟”,能中和的化学反应总对他有利无弊。

    只是我过分信赖了对我而言意义很重大的领带,直到70号男生决定选择离去,我才发觉,纵然他一直将“脖子以下装饰器”系在我眼前看得见的地方,但纤细的布料却不能像厚实的围巾那样可以增添温暖的感觉。

    脖子以下,是心脏。

    领带温暖不了心脏。

    正如,亲吻代替不了爱情。

     

     

    70号男生于是说了,他曾等待了一个远比圣诞节之前在地铁口等我的两个小时要漫长得多的时间。

    我错误地以为,漫长的时间总能给人以从容的准备,可以泡面,可以睡觉,可以洗澡后抹点润肤乳,可以吃完午饭后剔个牙——可我完全忽略了围巾与领带的区别,那是在这个平等的时间里,不平等的两样事物。

    领带的系法有很多种:十字结,温莎式,马车夫,亚伯特王子。每一种系法所花费的时间都不同,少则三十秒,多则几分钟,实际所呈现出来的结果也不尽相同。

    而围巾就只有一种系法:从中段开始挂在脖子上,然后一圈圈地盘起来。即使是动作最慢的人,用一分钟时间来打理也绰绰有余。

    他送了我最本质的温暖。

    我回了他最模糊的修饰。

    终于,他决定离开。

    “再见。”

    “再见。”

    他将我送他的领带收了起来。

    我把他送我的围巾埋进衣柜。

     

     

    几年后的秋天。我看完《赤壁》后走出电影院,半夜撒下的细雨多少有点乍寒。

    身边的人问我说,今天喷了什么香水,味道很好闻。

    我愣了一下,并没有印象表明我出门前有碰过任何一支香水瓶。

    可身上不时飘散出来的香味却真实得让我无法当成幻觉。我抬起胳膊放在鼻前仔细闻了闻,是ARMANI。

    于是我记起来,这件外套是从衣柜的最深处拽出来的,心中不由一动。

    冲回家上网,70号男孩在MSN上显示在线,头像换上了一张在游轮甲板上坐着的照片。黑色的夹克,白色的T恤,没有领带。

    他约莫是留了细密的络腮胡,把他过去恣意流泻的青春略略收敛了一下,让他的脸型看起来更加轮廓分明,但眼神仍旧青涩得带有粗糙的毛刺。

    我说,今天电影里有个人真像你。

    他懒散地回了句,你是今天第23个说我像那个人的人——你是去看了《赤壁》吧?

    我随即扯开了话题,说,一切都还好么?

    他发来一个我看起来并不像是真的在笑着的笑脸符号,说,一切都还不错。

    “再见。”

    “再见。”

    我们互道晚安,下线,关机。

    我从衣柜里扒出了那条我许久未见的围巾,一圈又一圈地围在脖子上,满足地睡去。

     

     

    后来我不是很经常系领带了。

    依然很喜欢,但是会开始觉得很麻烦。

    这种感觉很奇特,就好象我以前很喜欢看中村狮童演的歌舞伎,而现在却更倾向于看市川海老藏十一代目一样。

    没有特别的理由,可却实在是无法回避的事实。

    不过我还是会在看到中村狮童新照片的时候,刻意地多去花一点时间读那些关于他的无营养八卦新闻。

    每当他戴着好看的细领带被拍下来,我就会觉得非常开心。

    而如果他穿得一塌糊涂而脖子上空空的什么也没有,我就会感到莫名的悲伤。

    悲伤的时候,我通常会在MSN上发一个窗口振动给70号男孩。

    啊啊……我昨天晚上因为思考宗教矛盾问题而失眠了呢。他不时地冒出这么一句无厘头的话来。

    你有送过领带给中村狮童么?有时他末了还会补充这么一句问话。

    没有。我斩钉截铁地回答他。

    然后我们就会开始一起情不自禁地大笑。即便不用特意去验证,我也知道他在笑,他也知道我在笑。

    或许,他抓着领带在笑。

    我则握着围巾在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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